“原以為拖欠的工資打了水漂,沒想到申請了勞動仲裁後,17天就一分不少地拿到了。”近日,吳忠市紅寺堡區勞動者貟某告訴記者。
貟某在某公司的葡萄種植基地上班時,被拖欠3個月工資共計10800元,索要無果辭職後,他向紅寺堡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請求。立案後,仲裁員經過調查核實,多次與該公司協商,最終該公司分兩次付清所欠貟某的工資。
2020年,為有效化解勞動人事爭議,紓解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壓力,紅寺堡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通過優化辦案流程,將服務重心前移,一次性告知當事人仲裁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,對因疫情原因當事人無法按時參加庭審的案件予以適當延期,引導當事人通過微信、郵寄、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相關材料;對依法受理的案件根據爭議事項進行分類,繁案精辦,簡案快辦,開通農民工維權綠色通道,對涉及欠薪類案件“快立、快調、快審、快結”,縮短辦案週期,實現高效維權。同時,充分發揮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調解的制度優勢,堅持調解先行,加強與法院之間的交流、探討,促進裁審工作有效銜接,避免“同案不同判”問題,提升調裁公信力。
去年,朱某應聘到某公司從事磚廠燒窯工作,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後,該公司為朱某繳納了工傷保險。工作中,朱某不慎受傷,被認定為工傷,傷殘等級為八級。受疫情影響,該公司經營困難,在繳納工傷保險時未如實申報朱某工資,造成工傷保險賠付金額不足以支付朱某的醫療費用。2020年8月20日,接到朱某的勞動仲裁申請後,紅寺堡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積極與該公司負責人對接,按照朱某實際工資測算其應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。經多次溝通協調,雙方最終達成和解,由用人單位在工傷保險賠付的基礎上,一次性支付朱某58000元用以補充朱某的工傷賠付金額。
2020年,紅寺堡區受理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達71起,較2019年增長69%。(記者 馬照剛)